对于期末考试试卷集中阅卷的通知
为了做好期末考试试卷阅卷工作,为教师提供安静舒适的阅卷环境,经研究决定,本学期期末考试所有本科试卷采用分校区、分系部集中阅卷。试卷由各系部教务干事组织人员统一领取后直接运至指定的阅卷地点,由相应的老师在规定的时间内集中阅卷,在阅卷过程中任何人不得将试卷带出集中阅卷点。
集中阅卷时间地点安排如下:
校区 |
系、部 |
地 点 |
时 间 |
酃
湖
校
区 |
基础课教学部 |
2号楼大会议室 |
7月8日(19周星期四)8:30——7月12日(20周星期一)17:30 |
机械工程系 |
材料与化学工程系 |
建筑工程系 |
2608教室 |
思想政治教学科研部 |
电气与信息工程系 |
3103、3202 |
计算机与信息科学系 |
2408 |
安全与环境工程系 |
4311 |
南
校
区 |
经济与管理系 |
南校区综合楼201、202、205、209、216、217 |
教务处
201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