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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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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对于公布有关公司支持的产学合作
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2018年第一批)的函

教高司函〔20181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高等学校,有关公司: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对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对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精神,深化产教融合、产学合作、协同育人,经公司申报、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专家组审议通过,形成了2018年第一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本批次申报指南中,共有346家公司支持项目14576项。现予以公布(项目介绍见附件)。

  请各省(市、区)教育厅(教委)加强组织和宣传,动员更多高校积极参与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有关高校要根据各校情况和产学合作需要,主动与相关公司联系,组织师生自愿申报,并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

  有关公司要履行承诺,规范项目管理,保证项目评审的公开公正,及时公布项目评审结果,并于今年7月底前向我司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我司将及时公布2018年第一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立项名单。

  附件:2018年第一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介绍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2018428